田楼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内容
1、设置管理。
乡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与乡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并挂牌建立乡农村异地流转服务中心大厅。各村要配备土地流转信息员。与乡农经中心、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同负责本乡区域的土地流转交易的服务工作,接受县农村土地流转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2、功能定位。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村土地承包与管理的法律、法规。落实灌发[2008]12号、13号文件精神,对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
提供土地流转场所和规范的合同文本,承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等流转手续,搞好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签证等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办理土地流转登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变更手续;
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咨询、法律咨询和合同鉴证服务。
3、业务范围。
及时掌握农村土地流转供需信息,并在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大厅,不间断滚动式发布供求信息。凡土地流转期限一年以上的,土地流出方与土地受让方依据属地交易的原则,必须进入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大厅办理流转手续。选择转让方式流转的,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需经发包方同意,并取得相关证明,方可进入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办理相关流转手续。
4、运作机制。
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县、乡、村连动的运作机制。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机制以后,凡拟转出土地和需求土地的,可以向村土地流转信息员提出申请委托,说明流转土地的坐落面积、期限、价格等,村信息员登记后上报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经审查以后,然后由土地流转双方自行或由土地流转中心服务机构,联络流转双方到中心大厅进行洽谈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使用县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中心统一监制的合同文本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又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鉴证后,将合同归档管理。
5、规范操作。
方便农户,服务农户,保护农户的合法权益,为需要流转土地的农户提供便利服务;对拟流转的土地承包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根据土地流转供、需方的请求,客观公正地实施进行低价评估标的审议,提出一些前瞻性的建议,单宗流转面积300亩以上的,报县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提供规范的合同文本,指导流转双方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鉴证;根据流转合同,对流转双方履约情况进行监督;配合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调处土地流转纠纷。